一、变电站(配电)电气设备接地。
(1)变(配)站接地装置的接地体应水平敷设。接地体采用长度为2.5m、直径不小于12mm的圆钢、厚度不小于4mm的角钢或厚度不小于4mm的钢管,与截面不小于25mm4mm的扁钢连接成闭合环,外缘各角应做成弧形。
(2)接地体应埋在变电站(配电站)墙外,距离不小于3m。接地网埋深应超过局部冻土层厚度,最小埋深不小于0.6m
(3)变电所(配电所)主变压器的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应分别与人工接地网连接。
(4)避雷针(线)应设有独立的接地装置。
二、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。
(1)易燃易爆场所建筑物的电气设备、机械设备、金属管道和金属结构应接地,管道接头处应敷设跳线。
(1kV以下中性点接地线路,线路过流保护为熔断器时,其保护装置的动作安全系数不小于4,为断路器时,动作安全系数不小于2。
(3)主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点不少于2个,并与建筑物两端的接地体连接。
(4)为防止测量接地电阻时火花引起事故,测量应在无爆炸危险的地方进行,或将测量端子引至易燃易爆场所以外的地方。
三、直流设备的接地。
由于直流电流的作用,金属腐蚀严重,接触电阻增大。因此,在直流线路上安装接地装置时,必须认真考虑以下措施:
(1)对于直流设备的接地,自然接地体不能作为PE线的接地体和接地线或重复接地,也不能与自然接地体连接。
(2)直流系统人工接地体厚度不小于5毫米,并定期检查腐蚀情况。